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9-05-18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并按如下要求进行。

1、直博生、硕博连读名单的确定,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源不需参加全国统招考生源的复试面试。

2、统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各导师根据初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可根据自身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要求实行差额复试。

3)调剂录取

①本年度医院各学科、专业生源充足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考生调剂。

②跨二级学科的调剂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填写《中山大学2019年不同学科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送至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汇总本单位的调剂审批表并填写《中山大学2019年不同学科调剂博士考生审批汇总表》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调剂复试

二级学科内跨三级学科、校内不同招生单位相同二级学科之间的调剂,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学科、科研关联度的相关材料,填写《中山大学2019年相同学科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送研究生科审批。调剂考生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且达到调入学科的复试分数线要求。院内相同专业(以二级学科为主,内外按三级学科)不同导师之间考生可进行调剂,需提交《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9年相同专业不同导师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研究生科备案。

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间不允许进行调剂。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符合该计划学校基本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5月21日下午15:00-17:00

2、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1号楼7楼多媒体课室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一份请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 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其它报名材料:(如已在博士报名阶段提交,只须验证原件)

报名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专业代码为“1051”或“1052”)的考生,须交验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规培单位出具的准予参加2019年第一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证明),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即学术型博士,专业代码为“1002”)的考生,还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

4)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医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

面试时间5月22日至23日

各复试小组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请考生复试报到时关注研究生科公布更新的相关信息。

调剂复试时间:获批调剂后至6月3日前完成复试面试上报结果。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科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各学科、专业也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每位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评分需参照《中山一院博士考生复试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评定,同时认真填报《中山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4、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各导师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少干计划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3)各复试小组需将全部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中山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均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由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其它事项

1、各复试小组应坚持以学术为标准,择优录取。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报研究生科,提交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处理。

3、在招生期间,可通过设置在研究生科走廊(宣传栏旁)的研究生招生意见箱或graduateok@163.com电子邮箱对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4、2019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各院系招收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下达的非专项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2%以内。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电话:020-87332808、28823186

邮箱:graduateok@163.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网页:http://www.gzsums.net/dangjian.aspx?tid=218&sid=221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9年5月18日